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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刊登]支付命令公示送达报纸广告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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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桃院****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各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项、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婚字第***号与原告***与被告***间离婚事件。
二、应送达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民国99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书记官***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板院**99年度司票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相对人***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及第151条第1项、第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司票字第***号本票裁定事件。
二、应送达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相对人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裁判缮本如附件。书记官***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雄院***98年婚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之起诉状缮本、言词辩论笔录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3款,第151条、第152条。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8年度婚字第***号离婚等事件。
二、应送达之起诉状缮本、言词辩论笔录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中华民国99年*月*日下午00时00分在本院楠梓家事法庭第0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书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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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公示送达
公示送达是指无法把文书送交给文书收受人时,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经过一定的期间,在法律上即视为与实际上交付文书收受人同样的效力。
通常会采用公示送达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送达的处所不明,在查明户籍所在地仍然无法送达之后,具状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送达的文书」,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并可以刊登公报或新闻纸,通知应受送达人随时向书记官领取。
对在国内的人为公示送达,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算,如果以登报的方式进行时,自最后登报之日起算,经过20日发生效力。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

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无法送达,送达程序如何进行?
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法院,以利计算送达时间,是否合法送达,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法院则依职权办理。

什么是公示送达?
依民事诉讼法第一二十三条
送达是由法院书记官依职权为之行为(送达物为诉讼书状<文书>)

声请公示送达(依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1.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所为送达而无效者。
3.於外国为送达,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办理,或预知虽依该条规定办理而无效者。
4.驳回前项声请之裁定,得为抗告。
5.如无人为公示送达之声请者,受诉法院得依取权命为公示送达。
6.原告或曾受送达之被告变更其送达之处所,而不向诉讼法院陈明命为公示送达。

职权公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依前条规定为公示送达后,对於同一当事人仍应为公示送达者,依职权为之。

公示送达之方法(民事诉讼法第151条)
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故应尽可能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则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

公示送达之生效时期(民事诉讼法第152 条)
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由法院定之,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

公示送达证书(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为公示送达者,法院书记官应作记载该事由及年、月、日、时之证书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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