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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报纸]台北区(台北市)监理所/处/分处地址电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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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报纸]台北区(台北市)监理所/处/分处地址电话


[刊登报纸]台北区(台北市)监理所/处/分处地址电话

台北市监理处地址:台北市八德路4段21号 电话:02-27630155
台北市监理处北区分处地址:台北市士林区承德路5段80号 电话:02-2831-4155
台北区监理所地址:新北市树林区中正路248巷7号 电话:02-26884366
板桥监理站地址:新北市中和区中山路3段116号 电话:02-2222-7835
芦洲监理站地址:新北市芦洲区中山2路163号 电话:02-2288-6883

提供声请人发生各项事件新闻纸刊登报。刊登全国版及海外版地方法院公告-民事裁定公告、法院公示送达、公示催告、拍卖公告、国外版公告、股票遗失、支票遗失、本票裁定登报、限定继承、提存所公告、清算债权人公告、法人变更设立登记、筹备会基金会公告、政府机构公告、公听会公告、拒不过户公告、祭祀公业公告、债权公告、上市股东会议公告及各类启事遗失广告。目前配合的文具店、派报社、书局及地政士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於全省各县市约有数百家。
刊登地方法院公告、报纸分类广告服务中心,代理全省各大报报纸分类广告登报。刊登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联合报/苹果日报/太平洋日报/都会时报/英文邮报/民众日报等各报分类广告、全省报纸人事公告、法院公告等线上刊登。各类公告登报业务欢迎相关行业长期配合,亦欢迎个人或公司,E-MAIL或拨服务专线委刊广告。
请先将内容传真:02-22660730
并请注明联络方式,我们会尽快跟您联络及报价,谢谢!!询问专线02-22616645

拒不过户注销车辆已出售,可是新车主却拒不办理过户,交通案件归责新(旧)车主办理方式
(一) 办理拒不过户案件案件登记为监理站权责,但有关过户后之交通违规,仍应向监理站办理申诉:
(二) 新车主拒不过户,交车后新车主产生之交通违规案件,如原车主可提供双方买卖契约书及新车主之驾籍资料,则可并违规通知单申请办理指定驾驶人。
(三) 如果新车主拒不办理过户,请原车主先刊登报纸公告车辆已出售,7天后再持登报资料及身分证、印章,於结清车辆违规案件后,至监理站办理拒不过户手续。
(四) 完成拒不过户程序后,如再出现新交通违规纪录,请检附刊登报纸公告及新车主姓名、身分证统一编号等相关资料并违规通知单办理申诉(指定使用人)。

拒不过户注销车辆点交前,交通违规案件归责新(旧)车主办理方式
由法院点交函内所点交的公司或银行提出
(一)申请函。
(二)法院点交函。
(三)监理站函。
(四)买卖车辆时所订契约书。
填妥使用人姓名(身分证统一编号)或公司及其统一编号,等资料迳寄至监理站即可,监理站将依据其申请将违规案件移转与车辆当时买受人(既使用人)负担。

汽车机车拒不过户办理注销应备文件
1.异动登记书二张。(欲由电脑列印书表者免具)
2.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国民身分证 或军人身分证或侨民居留证。
公司行号:公司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正本 ,并提具财税机关编发统一编号。缴验之证明文件为影本者,应另验该公司行号最近一期缴纳营业税证明文件影本。
机关、学校或团体名义:机关、学校或团体正式证明文件正本及财税机关编配之统一编号。
执行业务者:负责人身分证影本及执业证明文件正本或所属公会证明、统一编号编配通知书。
个人计程车客运业、计程车运输合作社社员:国民身分证、有效营业小客车驾驶人执业登记证、公路主管机关核发之同意文件等正本。
3.印章。
4.新领汽车领牌照登记书车主联。
5.催办过户之报纸(登报证明)或邮局存证信函。
6.让渡书及新车主资料(姓名、身分证字号或统一编号、地址)。

汽车机车拒不过户办理注销办理地点
1.车籍所在地监理机关车辆异动窗口办理。
2.作业流程:服务台取号码单→依电脑叫号至指定窗口→审核、收费→发件。

汽车机车拒不过户注销登报及注意事项:
1、如有违章、欠税费请先清理(缴税费后一个月内请携带收据)。
2、刊登报纸一天并将买受人名称、车别、车号刊登清楚,第八天才可办理注销手续。
3、营业车、大自客(货)车、教练车不得办理拒不过户注销。
4、拒不过户注销不得越区办理。
5、被委托者,请出示身分证明,以供核对。
6、动保车辆,须先办理注销登记。

催办过户申告单
本人***原有牌照号码*-*号
业已於**年**月**日 □出售 □赠予,并交付实际所有人***、身分证字号 ***保管使用,请自登报之日起七日内出面协同办理过户登记,逾期本人即迳向**区监理所办理拒不过户注销牌照手续。车主:***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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