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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法院公告-新店地院简易庭/台北地方法院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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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简易庭地址:10048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一二六巷一号 电话:(02)2314-305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中正区、万华区、大安区、中山区、松山区、信义区
新店简易庭地址:23146新店区中兴路一段二四八号 电话:(02)8919-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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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诉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之金额
为减少烦杂的诉讼程序与缩短民众耗费在诉讼上的时间和金钱,各地方法院自八十年七月起分别设置简易庭,受理社会秩序维护法、简易诉讼程序、非讼及其他等案件,又因案件的性质不同,分为刑事简易庭和民事简易庭。
就民事方面,关於请求给付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或有价证券之诉讼,其标的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10万元以下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其标的金额、价额在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者,当事人亦可合意适用小额程序,其合意应以文书证之。

适用简易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标的
有关财产权之诉讼,其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50万元以下者,适用简易诉讼程序。

有关以下诉讼不问其标的金额或价额,一律适用简易程序
1.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赁或定期借贷关系所生之争执涉讼者。
2.雇用人与受雇人间,因雇佣契约涉讼,其雇佣期间在一年以下者。
3.旅客与旅馆主人、饮食店主人或运送人间,因食宿、运送费或因寄存行李、财物涉讼者。
4.因请求保护占有涉讼者。
5.因定不动产之界线或设置界标涉讼者。
6.本於票据有所请求而涉讼者。
7.本於合会有所请求而涉讼者。
8.因请求利息、红利、租金、赡养费、退职金或其他定期给付涉讼者。
9.因动产租赁或使用借贷关系所生之争执涉讼者。
10.因第1款至第3款、第6款至第9款所定请求之保证关系涉讼者。
(参阅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关於简易诉讼程序之范围部分)

@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仍无法送达,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法院,以利计算送达时间,是否合法送达,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法院依职权办理。
@收到法院判决,被告仍拒不履行清偿债务,可检具裁判及确定证明书正本各乙份具状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之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地址:23653新北市土城区青云路一三八号 电话:(02)2261-6714
板桥简易庭地址:22008板桥区民生路一段三十巷一号 电话:(02)2961-7322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北市板桥区、永和区、中和区、三峡区、莺歌区、树林区、土城区
三重简易庭地址:24141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三段一四五号 电话:(02)2971-0166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北市三重区、芦洲区、新庄区、泰山区、五股区、林口区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地址:11154台北市士林区士东路一九○号 电话:(02)2831-2321
士林简易庭地址:11164台北市重庆北路四段二号 电话:(02)2813-1289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士林区、大同区、北投区、新北市石门区、八里区、淡水区、三芝区
内湖简易庭地址:11466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九十一号 电话:(02)2791-152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内湖区、南港区、新北市汐止区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地址:33053桃园市法治路一号 电话:(03)339-6100
桃园简易庭地址:33056桃园市仁爱路一二○号 电话:(03)379-547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桃园县桃园市、龟山乡、八德乡、大溪乡、复兴乡、大园乡、芦竹乡
中坜简易庭地址:32069桃园县中坜市中华路二段三八八号 电话:(03)462-150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桃园县中坜市、平镇市、杨梅镇、新屋乡、龙潭乡、观音乡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地址:30006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号 电话:(03)521-0022
新竹简易庭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号 电话:(03)521-0022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市
竹东简易庭地址:31045新竹县竹东镇中正路二0二号 电话:(03)594-301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县竹东镇、芎林乡、宝山乡、北埔乡、峨眉乡、横山乡、五峰乡、尖石乡
竹北简易庭地址:30295新竹县竹北市县政二路一0五号 电话:(03)552-706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县竹北市、湖口乡、新丰乡、新埔镇、关西镇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地址:36052苗栗市中正路一一四九号 电话:(037)333-275
苗栗简易庭地址:36052苗栗市中正路一一四九号 电话:(037)330-08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苗栗县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地址:40342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号 电话:(04)2223-2311
台中简易庭地址:40342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号 电话:(04)2223-231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市、台中县雾峰乡、大里乡、太平乡、乌日乡
丰原简易庭地址:42743台中市潭子区丰兴路一段一三九号 电话:(04)538-1698至70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市丰原区、大雅区、潭子区、神冈区、东势区、石冈区、新社区、和平区
沙鹿简易庭地址:43344台中市沙鹿区中山路六八九号 电话:(04)623-662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市清水区、沙鹿区、梧栖区、大甲区、大安区、外埔区、后里区、大肚区、龙井区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地址:51001彰化县员林镇中山路二段二四○号 电话:(04)834-3171
彰化简易庭地址:50842彰化县和美镇东莱路二七五号 电话:(04)735-817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彰化市、伸港乡、线西乡、和美镇、花坛乡、芬园乡、鹿港镇、福兴乡、秀水乡
员林简易庭地址:51045彰化县员林镇中正路三六号 电话:(04)836-0018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员林镇、永靖乡、溪湖镇、埔盐乡、埔心乡、大村乡
北斗简易庭地址:52242彰化县田尾乡饶平村建平路二段九一号 电话:(04)883-433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二林镇、竹塘乡、大城乡、芳苑乡、北斗镇、田尾乡、埤头乡、溪州乡、田中镇、社头乡、二水乡

台湾南投地方法院地址:54050南投市中兴路七五九号 电话:(049)224-2590
埔里简易庭地址:54548南投县埔里镇清新里南环路六四○号 电话:(049)29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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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云林地方法院地址:63244云林县虎尾镇明正路三八号 电话:(05)633-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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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简易庭地址:65147云林县北港镇文仁路四七一号 电话:(05)78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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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简易庭地址:64054云林县斗六市公明路四十一号 电话:(05)534-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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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地址:600嘉义市林森东路282号 电话:(05)278-3671
嘉义简易庭地址:60081嘉义市文化路三○八之一号 电话:(05)277-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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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简易庭地址:61363嘉义县朴子市朴三路二号 电话:(05)362-3527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嘉义县朴子镇、东石乡、六脚乡、义竹乡、布袋镇、太保市、鹿草乡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地址:70802台南市健康路3段308号 电话:(06)295-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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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营简易庭地址:73659台南市柳营区人和村义士路5段601号 电话:(06)622-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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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简易庭地址:80144高雄市前金区河东路一八八号 电话:(07)21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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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山简易庭地址:82060高雄市冈山区冈山南路五十七号 电话:(07)625-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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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简易庭地址:84241高雄市旗山区民生二街三十三号 电话:(07)66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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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简易庭地址:90087屏东市合作街四十七号 电话:(08)755-0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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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简易庭地址:92053屏东县潮州镇光春路三○○号 电话:(08)789-8201―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屏东县潮州镇、万峦乡、竹田乡、内埔乡、新埤乡、泰武乡、来义乡、玛家乡、东港镇、林边乡、南州乡、新园乡、琉球乡、崁顶乡、枋寮乡、佳冬乡、春日乡、狮子乡、枋山乡、牡丹乡、恒春镇、车城乡、满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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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简易庭地址:20145基隆市东信路一七六号 电话:(02)2465-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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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简易庭地址:2047宜兰市中山路2段261号 电话:(03)932-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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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办公室地址:26844宜兰县五结乡仁爱路2段88号 电话:(03)965-555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宜兰县罗东镇、冬山乡、五结乡、苏澳镇、南澳乡、三星乡、大同乡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地址:97058花莲市府前路十五号 电话:(03)822-5144
花莲简易庭地址:97062花莲市球仑一路二八六号 电话:(03)823-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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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简易庭地址:98141花莲县玉里镇庄敬路六九号 电话:(03)888-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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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澎湖地方法院地址:88051澎湖县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号 电话:(06)921-6777
马公简易庭地址:88051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一○一之十一号 电话:(06)921-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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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简易庭地址:89350金门金城镇民权路一七八号 电话:(082)327361-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金门县金城镇、金湖镇、金沙镇、金宁乡、烈屿乡、料罗及新湖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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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表意人非因自己之过失,不知相对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诉讼法公示送达之规定,以公示送达为意思表示之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对於当事人之送达,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诉法院得依声请,准为公示送达: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如存证信函未能顺利寄达收件人,可依民法第九十七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向法院声请将存证信函之内容公示送达。

范例
**邮局存证信函第***号
一、寄件人姓名:***详细地址:台北县**镇**街*号
二、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台中县**乡**路*号
该房屋坐落**市**路*段*号乙栋,租赁期限双方洽定为二年,自民国**年*月1*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每个月新台币壹万元。水费、电费、管理费、瓦斯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金每个月五日前付清。承租人从98年1月起至今均未依约缴清租金及其水费、电费、管理费、瓦斯费,依租赁契约之条约明订,房租逾二个月未缴纳,则取回承租人之使用权。收件人请依租赁契约履行,并於99年*月*日前速来结清,逾期如再不缴清终止契约,则将於*月*日强制搬出,希勿自误,端此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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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刊登公告]公示送达是什么?如何登报?何时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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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达如何登报?何时登报?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就公示送达之方法有明文规定:「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因 公示送达之本质为拟制性送达,受送达本人实际上并未收受该件文书,因而其程序应从严解释。
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故应尽可能命其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则命其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由法院定之,是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月*日发文字号:苗院***99司票*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本院民国99年度司票字第*号本票裁定事件,应送达与相对人***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51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该当事人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应对之送达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经依声请应为公示送达。
二、应送达之民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受送达人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上开送达,自公告或通知书黏贴牌示处之日起,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书记官***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板院**99年度司票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相对人***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及第151条第1项、第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司票字第***号本票裁定事件。
二、应送达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相对人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裁判缮本如附件。书记官***

存证信函之内容公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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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对於当事人之送达,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诉法院得依声请,准为公示送达: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如存证信函未能顺利寄达收件人,可依民法第九十七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向法院声请将存证信函之内容公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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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台中县**乡**路*号
该房屋坐落**市**路*段*号乙栋,租赁期限双方洽定为二年,自民国**年*月1*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每个月新台币壹万元。水费、电费、管理费、瓦斯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金每个月五日前付清。承租人从98年1月起至今均未依约缴清租金及其水费、电费、管理费、瓦斯费,依租赁契约之条约明订,房租逾二个月未缴纳,则取回承租人之使用权。收件人请依租赁契约履行,并於99年*月*日前速来结清,逾期如再不缴清终止契约,则将於*月*日强制搬出,希勿自误,端此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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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桃院****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各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项、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婚字第***号与原告***与被告***间离婚事件。
二、应送达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民国99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书记官***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板院**99年度司票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相对人***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及第151条第1项、第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司票字第***号本票裁定事件。
二、应送达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相对人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裁判缮本如附件。书记官***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雄院***98年婚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之起诉状缮本、言词辩论笔录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3款,第151条、第152条。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8年度婚字第***号离婚等事件。
二、应送达之起诉状缮本、言词辩论笔录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中华民国99年*月*日下午00时00分在本院楠梓家事法庭第0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书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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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县土城市福仁街49号2楼

何谓公示送达
公示送达是指无法把文书送交给文书收受人时,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经过一定的期间,在法律上即视为与实际上交付文书收受人同样的效力。
通常会采用公示送达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送达的处所不明,在查明户籍所在地仍然无法送达之后,具状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送达的文书」,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并可以刊登公报或新闻纸,通知应受送达人随时向书记官领取。
对在国内的人为公示送达,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算,如果以登报的方式进行时,自最后登报之日起算,经过20日发生效力。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

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无法送达,送达程序如何进行?
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法院,以利计算送达时间,是否合法送达,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法院则依职权办理。

什么是公示送达?
依民事诉讼法第一二十三条
送达是由法院书记官依职权为之行为(送达物为诉讼书状<文书>)

声请公示送达(依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1.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所为送达而无效者。
3.於外国为送达,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办理,或预知虽依该条规定办理而无效者。
4.驳回前项声请之裁定,得为抗告。
5.如无人为公示送达之声请者,受诉法院得依取权命为公示送达。
6.原告或曾受送达之被告变更其送达之处所,而不向诉讼法院陈明命为公示送达。

职权公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依前条规定为公示送达后,对於同一当事人仍应为公示送达者,依职权为之。

公示送达之方法(民事诉讼法第151条)
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故应尽可能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则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

公示送达之生效时期(民事诉讼法第152 条)
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由法院定之,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

公示送达证书(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为公示送达者,法院书记官应作记载该事由及年、月、日、时之证书附卷。

台中地方法院 报纸刊登-台中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全国版)

台中地方法院 报纸刊登-台中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全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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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诉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之金额
为减少烦杂的诉讼程序与缩短民众耗费在诉讼上的时间和金钱,各地方法院自八十年七月起分别设置简易庭,受理社会秩序维护法、简易诉讼程序、非讼及其他等案件,又因案件的性质不同,分为刑事简易庭和民事简易庭。
就民事方面,关於请求给付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或有价证券之诉讼,其标的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10万元以下者,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其标的金额、价额在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者,当事人亦可合意适用小额程序,其合意应以文书证之。

适用简易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标的
有关财产权之诉讼,其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50万元以下者,适用简易诉讼程序。

有关以下诉讼不问其标的金额或价额,一律适用简易程序:
1.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赁或定期借贷关系所生之争执涉讼者。
2.雇用人与受雇人间,因雇佣契约涉讼,其雇佣期间在一年以下者。
3.旅客与旅馆主人、饮食店主人或运送人间,因食宿、运送费或因寄存行李、财物涉讼者。
4.因请求保护占有涉讼者。
5.因定不动产之界线或设置界标涉讼者。
6.本於票据有所请求而涉讼者。
7.本於合会有所请求而涉讼者。
8.因请求利息、红利、租金、赡养费、退职金或其他定期给付涉讼者。
9.因动产租赁或使用借贷关系所生之争执涉讼者。
10.因第1款至第3款、第6款至第9款所定请求之保证关系涉讼者。
(参阅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关於简易诉讼程序之范围部分)

@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仍无法送达,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本院,以利计算送达时间,是否合法送达,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法院依职权办理即可。
@收到法院判决,被告仍拒不履行清偿债务,可检具裁判及确定证明书正本各乙份具状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之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资料来源各地方法院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全国版)
中华民国99年*月*日
中院**简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本案系99年度中简字第****号原告官***及被告***迁让房屋等事件。
二、应送达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随时前来本庭领取。
三、该通知书系通知本件於99年*月*日下午2时30分本院第二办公大楼,(设址:台中市自由路1段91号)第**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新店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
中华民国99年*月*日
北院***99年店简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有限公司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本庭99年店简字第*号给付货款事件,应送达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书记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随时到庭领取。
二、通知书内容:本件定於中华民国99年*月*日上午9时50分在本庭(台北县新店市中兴路一段二四八号)一楼、第*法庭开言词辩论庭,被告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月*日
发文字号:北简***99北简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应受送达人***之判决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条及第151条。
公告事项:本庭99年度北简字第****号原告***与***间返还互助会款事件,应送达之判决正本一件,现由书记官保管,应受送达人得随时到庭领取(庭址设台北市重庆南路1段126巷1号)。
书记官***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 股别:*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有限公司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台湾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简易庭(*股)领取。
二、通知书以黏贴本庭1楼牌示处,系通知此事件定於中华民国99年*月*日上午9时50分在本庭第*法庭开言词辩论,被告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地址:10048台北市博爱路一三一号 电话:(02)2314-6871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台北简易庭
地址:10048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一二六巷一号 电话:(02)2314-305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中正区、万华区、大安区、中山区、松山区、信义区

新店简易庭
地址:23146新店市中兴路一段二四八号 电话:(02)8919-3866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文山区、台北县新店市、坪林乡、石碇乡、乌来乡、深坑乡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
地址:23653台北县土城市青云路一三八号 电话:(02)2261-6714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板桥简易庭
地址:22008板桥市民生路一段三十巷一号 电话:(02)2961-7322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县板桥市、永和市、中和市、三峡镇、莺歌镇、树林镇、土城市

三重简易庭
地址:24141台北县三重市重新路三段一四五号 电话:(02)2971-0166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县三重市、芦洲乡、新庄市、泰山乡、五股乡、林口乡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地址:11154台北市士林区士东路一九○号 电话:(02)2831-2321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士林简易庭
地址:11164台北市重庆北路四段二号 电话:(02)2813-1289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士林区、大同区、北投区、台北县石门乡、八里乡、淡水镇、三芝乡

内湖简易庭
地址:11466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九十一号 电话:(02)2791-152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北市内湖区、南港区、台北县汐止市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地址:33053桃园市法治路一号 电话:(03)339-6100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桃园简易庭

地址:33056桃园市仁爱路一二○号 电话:(03)379-547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桃园县桃园市、龟山乡、八德乡、大溪乡、复兴乡、大园乡、芦竹乡

中坜简易庭
地址:32069桃园县中坜市中华路二段三八八号 电话:(03)462-150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桃园县中坜市、平镇市、杨梅镇、新屋乡、龙潭乡、观音乡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
地址:30006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号 电话:(03)521-0022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新竹简易庭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号 电话:(03)521-0022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市

竹东简易庭
地址:31045新竹县竹东镇中正路二0二号 电话:(03)594-301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县竹东镇、芎林乡、宝山乡、北埔乡、峨眉乡、横山乡、五峰乡、尖石乡

竹北简易庭
地址:30295新竹县竹北市县政二路一0五号 电话:(03)552-706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新竹县竹北市、湖口乡、新丰乡、新埔镇、关西镇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
地址:36052苗栗市中正路一一四九号 电话:(037)333-275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苗栗简易庭
地址:36052苗栗市中正路一一四九号 电话:(037)330-08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苗栗县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
地址:40342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号 电话:(04)2223-2311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台中简易庭

地址:40342台中市自由路一段九一号 电话:(04)2223-231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市、台中县雾峰乡、大里乡、太平乡、乌日乡

丰原简易庭
地址:42743台中县潭子乡丰兴路一段一三九号 电话:(04)538-1698至70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县丰原市、大雅乡、潭子乡、神冈乡、东势镇、石冈乡、新社乡、和平乡

沙鹿简易庭
地址:43344台中县沙鹿镇中山路六八九号 电话:(04)623-662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中县清水镇、沙鹿镇、梧栖镇、大甲镇、大安乡、外埔乡、后里乡、大肚乡、龙井乡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
地址:51001彰化县员林镇中山路二段二四○号 电话:(04)834-3171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彰化简易庭
地址:50842彰化县和美镇东莱路二七五号 电话:(04)735-817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彰化市、伸港乡、线西乡、和美镇、花坛乡、芬园乡、鹿港镇、福兴乡、秀水乡

员林简易庭
地址:51045彰化县员林镇中正路三六号 电话:(04)836-0018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员林镇、永靖乡、溪湖镇、埔盐乡、埔心乡、大村乡

北斗简易庭
地址:52242彰化县田尾乡饶平村建平路二段九一号 电话:(04)883-433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二林镇、竹塘乡、大城乡、芳苑乡、北斗镇、田尾乡、埤头乡、溪州乡、田中镇、社头乡、二水乡

 

台湾南投地方法院
地址:54050南投市中兴路七五九号 电话:(049)224-2590

台湾南投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埔里简易庭
地址:54548南投县埔里镇清新里南环路六四○号 电话:(049)299-5544
事务分配区域:南投县南投市、草屯镇、中寮乡、集集镇、名间乡、鱼池乡、竹山镇、鹿谷乡、信义乡、水里乡、埔里镇、国姓乡、仁爱乡

 

台湾云林地方法院
地址:63244云林县虎尾镇明正路三八号 电话:(05)633-6511

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虎尾简易庭
地址:63244云林县虎尾镇明正路三十八号 电话:(05)633-651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云林县虎尾镇、土库镇、褒忠乡、元长乡、西螺镇、二仑乡、仑背乡

北港简易庭
地址:65147云林县北港镇文仁路四七一号 电话:(05)783-1546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云林县台西乡、东势乡、麦寮乡、四湖乡、北港乡、水林乡、口湖乡

斗六简易庭
地址:64054云林县斗六市公明路四十一号 电话:(05)534-243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云林县斗六市、林内乡、莿桐乡、斗南镇、大埤乡、古坑乡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
地址:600嘉义市林森东路282号 电话:(05)278-3671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嘉义简易庭
地址:60081嘉义市文化路三○八之一号 电话:(05)277-446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嘉义市、嘉义县民雄乡、大林镇、溪口乡、新港乡、竹崎乡、梅山乡、阿里乡、水上乡、中埔乡、番路乡、大埔乡

朴子简易庭
地址:61363嘉义县朴子市朴三路二号 电话:(05)362-3527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嘉义县朴子镇、东石乡、六脚乡、义竹乡、布袋镇、太保市、鹿草乡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地址:70802台南市健康路3段308号 电话:(06)295-6566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台南简易庭
地址:70802台南市健康路3段308号 电话:(06)295-6566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南市、台南县归仁乡、仁德乡、关庙乡、龙崎乡

新市简易庭
地址:74446台南县新市乡富强路12号 电话:(06)599-8959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南县永康市、新市乡、新化镇、山上乡、左镇乡、玉井乡、楠西乡、南化乡、善化镇、大内乡、安定乡

柳营简易庭
地址:73659台南县台南县柳营乡人和村义士路5段601号 电话:(06)622-518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南县佳里镇、西港乡、七股乡、麻豆镇、下营乡、六甲乡、官田乡、学甲镇、北门乡、将军乡、白河镇、东山乡、后壁乡、盐水镇、柳营乡、新营市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地址:80122高雄市前金区河东路一八八号 电话:(07)216-1418
家事大楼:高雄市楠梓区常顺街89号 电话:(07)352-5222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高雄简易庭
地址:80144高雄市前金区河东路一八八号 电话:(07)216-122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高雄市

凤山简易庭
地址:83074高雄县凤山市国泰路二段九十六号 电话:(07)743-2027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高雄县凤山市、大树乡、鸟松乡、仁武乡、大社乡、林园乡、大寮乡

冈山简易庭
地址:82060高雄县冈山镇冈山南路五十七号 电话:(07)625-087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高雄县冈山镇、燕巢乡、永安乡、弥陀乡、梓官乡、桥头乡、路竹乡、阿莲乡、湖内乡、茄萣乡、田寮乡

旗山简易庭
地址:84241高雄县旗山镇民生二街三十三号 电话:(07)662-204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高雄县旗山镇、美浓镇、内门乡、甲仙乡、杉林乡、六龟乡、三民乡、桃源乡、茂林乡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
地址:90005屏东市棒球路九号 电话:(08)755-0611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屏东简易庭
地址:90087屏东市合作街四十七号 电话:(08)755-0670―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屏东县屏东市、长治乡、麟洛乡、万丹乡、里港乡、高树乡、盐埔乡、九如乡、三地乡、雾台乡

潮州简易庭
地址:92053屏东县潮州镇光春路三○○号 电话:(08)789-8201―3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屏东县潮州镇、万峦乡、竹田乡、内埔乡、新埤乡、泰武乡、来义乡、玛家乡、东港镇、林边乡、南州乡、新园乡、琉球乡、崁顶乡、枋寮乡、佳冬乡、春日乡、狮子乡、枋山乡、牡丹乡、恒春镇、车城乡、满州乡

 

台湾台东地方法院
地址:95047台东市博爱路一二八号 电话:(089)310-130 
 

台湾台东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台东简易庭
地址:95047台东市博爱路一二八号 电话:(089)310-13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台东县台东市、绿岛乡、兰屿乡、卑南乡、关山镇、池上乡、鹿野乡、延平乡、海瑞乡、大武乡、达仁乡、太麻里乡、金峰乡、成功镇、东河乡、长滨乡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地址:20102基隆市东信路一七六号 电话:(02)2465-2171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基隆简易庭
地址:20145基隆市东信路一七六号 电话:(02)2465-217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基隆市、台北县金山乡、万里乡、瑞芳镇、贡寮乡、双溪乡、平溪乡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
地址:26060宜兰县宜兰市县政西路一号 电话:(03)925-2001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宜兰简易庭
地址:2047宜兰市中山路2段261号 电话:(03)932-419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宜兰县宜兰市、员山乡、礁溪乡、头城乡、壮围乡

罗东办公室
地址:26844宜兰县五结乡仁爱路2段88号 电话:(03)965-555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宜兰县罗东镇、冬山乡、五结乡、苏澳镇、南澳乡、三星乡、大同乡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
地址:97058花莲市府前路十五号 电话:(03)822-5144

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花莲简易庭
地址:97062花莲市球仑一路二八六号 电话:(03)823-3422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花莲县花莲市、新城乡、秀林乡、吉安乡、寿丰乡、凤林镇、光复乡、万荣乡、丰滨乡

玉里简易庭
地址:98141花莲县玉里镇庄敬路六九号 电话:(03)888-048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花莲县玉里镇、富里乡、卓溪乡、瑞穗乡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
地址:88051澎湖县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 310 号 电话:(06)921-6777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马公简易庭
地址:88051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一○一之十一号 电话:(06)921-523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澎湖县马公市、湖西乡、白沙乡、西屿乡、七美乡、望安乡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地址:89350金门金城镇民权路一七八号 电话:(082)327361-5

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金城简易庭

地址:89350金门金城镇民权路一七八号 电话:(082)327361-5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金门县金城镇、金湖镇、金沙镇、金宁乡、烈屿乡、料罗及新湖港区


福建连江地方法院

地址:20941连江县南竿乡复兴村二0九号 电话:总机一(0836) 22477、总机二(0836) 22523

福建连江地方法院事务分配区域
事务分配区域:南竿乡、北竿乡、莒光乡、东引乡

刊登海外公示送达公告-刊登公告报社

刊登海外公示送达公告-刊登公告报社

刊登海外公示送达公告-刊登公告报社登海外版报纸,全国版报纸,海外版公告刊登,公示送达范例,存证信函公示送达,刊登法院公告流程,刊登法院公告广告
公示送达、民事裁定公告、法院民事判决,以英文台湾日报、民众日报、太平洋日报、都会时报为主。全国版报纸刊登以民众日报最优惠。刊登法院公告印尼/泰国/英文/大陆/日本/越南等外籍语言翻译后之刊登报纸新闻广告国外地区版、国际版航空版。太平洋日报为最便宜的登海外版公告报纸;海外版报纸/国外版报纸登报每单位原价1500元,网路价750-800元。报纸广告刊登免费服务:排版、打稿、校稿并寄送报纸与收据至府上或呈报法院。无论您在北部、中部、南部或金门、澎湖、马祖等外岛地区,全国各县市皆可服务。登公告业务欢迎相关行业长期配合,亦欢迎公司或个人,E-MAIL或拨服务专线委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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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登报费用如何算、报纸广告价目表欢迎拨登报热线洽询!大篇幅刊登另有优惠!

何谓公示送达
公示送达是指无法把文书送交给文书收受人时,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经过一定的期间,在法律上即视为与实际上交付文书收受人同样的效力。
通常会采用公示送达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送达的处所不明,在查明户籍所在地仍然无法送达之后,具状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送达的文书」,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并可以刊登公报或新闻纸,通知应受送达人随时向书记官领取。
对在国内的人为公示送达,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算,如果以登报的方式进行时,自最后登报之日起算,经过20日发生效力。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

被告地址如按户籍地无法送达,送达程序如何进行?
原告可具状声请公示送达,第一次声请公示送达,当事人须於规定期限内登报,并尽速将刊登之报纸检送法院,以利计算送达时间,是否合法送达,同案件第2次公示送达,法院则依职权办理。

什么是公示送达?(依民事诉讼法第123条)
送达是由法院书记官依职权为之行为(送达物为诉讼书状<文书>)

声请公示送达(依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1.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所为送达而无效者。
3.於外国为送达,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办理,或预知虽依该条规定办理而无效者。
4.驳回前项声请之裁定,得为抗告。
5.如无人为公示送达之声请者,受诉法院得依取权命为公示送达。
6.原告或曾受送达之被告变更其送达之处所,而不向诉讼法院陈明命为公示送达。

职权公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依前条规定为公示送达后,对於同一当事人仍应为公示送达者,依职权为之。

公示送达之方法(民事诉讼法第151条)
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故应尽可能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则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

公示送达之生效时期(民事诉讼法第152条)
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由法院定之,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

公示送达证书(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为公示送达者,法院书记官应作记载该事由及年、月、日、时之证书附卷。

法院公告刊登主要有哪些报纸?
专营公告报纸有太平洋日报、都会时报、民众日报、台湾新生报等较便宜报纸。尤其以都会时报、民众日报最便宜 ,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或工商时报、经济日报报纸公告价格较高。(通常刊登便宜且具法律效益的报纸即可,除非有特殊需求指定某报刊登)。

海外版公示送达公告刊登需先准备甚么?
法院公示送达、民事裁定公告、法院判决请将全文或翻译后,包括主旨、依据、公告事项全文刊登在国外看得到的报纸,并将报纸送院。如需翻译为外文,请翻译社翻译公文后再豋报。

国外版/海外航空版刊登那种报纸最便宜?
法院公告国外航空版公告以太平洋日报最便宜。次为英文台湾日报;联合报价格最高。一般刊登建议以前者为主,除非有特殊需求需指定报纸刊登,以节省广告预算。

海外公示送达刊登主要事件为何?
海外版公告(国际航空版)法院公告以离婚事件及履行同居义务之民事裁定/公示送达公告为主。

国外航空版公示送达如何刊登?
刊登法院公告、公示送达公告国际航空版,请将翻译后全文,包括(主旨、依据、公告事项 )全文刊登 在国外、看得到的报纸,并将报纸送院 。

报纸登海外版公告作业时间要多久?要去哪里买报呢?
只要您确认刊登后将资料传真或E-MAIL至本公司,隔天即可见报。因为报纸在海外发行,因此我们会寄报纸及收据到您府上您不用报,如有代寄法院需求也会提供服务。

公示送达如何登报?何时登报?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就公示送达之方法有明文规定:「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因 公示送达之本质为拟制性送达,受送达本人实际上并未收受该件文书,因而其程序应从严解释。
若声请人及法院均已知受送达人实际已出境,惟仍以较易为应受送达人查悉者为当,故应尽可能命其登载於海外版之新闻纸为宜,受送达人更有获知之机会。若受送达人仍於国内,则命其登载於全国版之新闻纸。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60日发生效力。但第150 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而登载公报或新闻纸之期间,由法院定之,是声请人应即於该期间内登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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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公示送达公告-彰化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

海外版公示送达公告-彰化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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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达范例,声请公示送达,公示送达公告,何谓公示送达,公示送达证书,存证信函公示送达,公示送达登报,公示送达费用,公示送达状,公示送达程序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海外版)彰院***98年度婚字第***号
主旨:公示送达本院98年度婚字第***号原告***与被告***间离婚等事件之判决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及第151条。
公告事项:应送达於被告***之判决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官,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书记官***中华民国99年*月*日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
地址:51001彰化县员林镇中山路二段二四○号 电话:(04)834-3171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所辖简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务分配区域
彰化简易庭
地址:50842彰化县和美镇东莱路二七五号 电话:(04)735-8170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彰化市、伸港乡、线西乡、和美镇、花坛乡、芬园乡、鹿港镇、福兴乡、秀水乡

员林简易庭
地址:51045彰化县员林镇中正路三六号 电话:(04)836-0018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员林镇、永靖乡、溪湖镇、埔盐乡、埔心乡、大村乡

北斗简易庭
地址:52242彰化县田尾乡饶平村建平路二段九一号 电话:(04)883-4331
简易庭事务分配区域:彰化县二林镇、竹塘乡、大城乡、芳苑乡、北斗镇、田尾乡、埤头乡、溪州乡、田中镇、社头乡、二水乡

刊法院送达公告 法院民事裁定 注意事项
裁定请先校对,校对无误后应连同附表於主文所示时间内,登载新闻纸(全版保存,请勿剪开),俟申报权利之期间届满翌日起ㄧ定时间内,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影本及保存之新闻纸全版具状声请除权判决。
公告种类繁多,请务必将所收到公告依规定刊登指定的版面,并将报纸ㄧ大张,注明股别及案号寄回或亲送法院。
刊登法院公告民事裁定有关刊登事宜,由声请人自行选报刊登。
刊公告内容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所以要相当注意,错过刊登送件时间,案件又要重新办理。

法院公告刊登公示催告公告、公示送达公告、法院法拍屋、法院公示催告 拍卖公告报纸广告 国际航空版公告 支票遗失登报 股票遗失公告 本票裁定 限定继承 夫妻财产制 刊登提存所公告 民事裁定 公示送达等公告,无论您在南部地区、中部地区或北部地区全省各县市皆可服务,免费排版 免费打稿。只要您将资料传真至本公司,隔日即可见报。刊登价格表:一段稿收费13元,五段稿45个字收费20元起(1字低於1元)。公告刊登报纸以都会时报分类广告、太平洋日报分类广告为主。法院国外航空版广告、海外版公告:250个字(定价1500元), 线上刊登优惠价格每单位700-950元。

专业代理全国各大报分类广告,都会时报、太平洋日报、民众日报、台湾新生报、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等各报人事公告,全省报纸法院公告、分类广告等线上刊登。嘉联法院公告、报纸广告刊登服务中心,代理全省各大报报纸分类广告登报。
服务项目:法院民事裁定(如限定继承陈报遗产清册).公示送达.公示催告(如支票股票遗失).法拍屋拍卖公告.海外版(国外航空版).分别财产制.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基金会筹备会公告.公司清算公告.股东会公告.董事会公告.学校招生.机关招标公告.政府机构公告等各类报纸广告及法院公告。
目前配合的地政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派报社、书局、文具店於全省各县市约有数百家。各类登报公告业务欢迎相关行业长期配合,亦欢迎个人或公司,E-MAIL或拨服务专线委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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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达 刊海外版  刊国外版 刊国外版 报纸公告

公示送达 刊海外版 刊国外版 刊国外版 报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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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范例-损害赔偿事件 确定诉讼费用额事件 终止收养关系事件 离婚事件 停止侵权事件 给付会款事件 离婚事件 本票裁定事件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宜兰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给付会款事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OO年O月O日发文 发文字号:宜院OOO99宜简0字第0000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OOO之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及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本庭99年度宜简字第0号给付会款事件,应送达之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书记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随时到庭领取。
二、通知书内容:本件定於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下午00时00分在本庭简易法庭(宜兰县宜兰市中山路2段261号)开言词辩论庭,被告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OOO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离婚事件
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士院OOO99年婚字第000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OOO之起诉状缮本、本院历次笔录影本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各1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3款、第151条第1项、第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婚字第00号离婚事件。
二、应送达被告OOO之起诉状缮本、本院历次笔录绿影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OOO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上午00时00分在本院家事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OOO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OOO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本票裁定事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 发文字号:雄院OOO99年度司票字第0000号
主旨:公示送达本院99年度司票字第0000号本票裁定事件应送达与相对人OOO之民事裁定1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项、第152条。
公告事项:
一、该当事人应为送达处所不明,应对之送达之民事裁定1件经裁定准许为公示送达。
二、应送达之民事裁定1件现由本书记官保管,受送达人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上开送达,自公告登载新闻纸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
书记官OOO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内湖简易庭公示送达公告-损害赔偿事件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OOO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及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本庭99年度OOO字第00号损害赔偿事件,应送达之起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现由书记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随时到庭领取。
二、通知书内容:本件定於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上午00时00分在本院内湖简易法庭(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六段91号)开言词辩论庭,被告应按时到场。
书记官OOO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确定诉讼费用额事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发文字号:北院OOO99年度OOO字第000号
主旨:公示送达相对人OOO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OOO、相对人OOO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3款及第151条。
公告事项:一、本案是99年度OOO字第000号确定诉讼费用额事件。二、应送达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相对人OOO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OOO、相对人OOO得随时来院领取。书记官OOO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达公告-终止收养关系事件(国外航空版公告)
中华民国99年00月00日北院OOO99年度O字第0号
主旨:公示送达被告OOO之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9年度O字第0号终止收养关系事件。
二、应送达之诉状缮本及开庭通知书,现由本书记官保管,被告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通知书是通知本案於民国99年00月00日上午00时00分在本院新店办公大楼(台北县新店市中兴路一段248号)第2法庭开言词辩论。
四、被告应按时到场。书记官OOO

声请公示送达
1.原告起诉时或起诉后,被告送达处所不明,或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为送达而无效,或於外国为送达而无法嘱托该国管辖机关或驻在该国之中华民国使领馆或其他机构、团体办理或预知虽嘱托办理而无效者,原告可声叙其事由,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由法院在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随时向法院书记官领取应送达之文书,并应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第一四九条至第一五二条。
2.表意人非因自己之过失,不知相对人之姓名、居所者,得依民事诉讼法公示送达之规定,以公示送达为意思表示之通知(民法第九七条)。即当事人得依前开民事诉讼法规定之程序,达成意思表示通知之目的。

海外公告 国外公告 航空版等法院公告刊登
国外版报纸登法院公告以国际婚姻案件,离婚失踪、履行同居义务、停止亲权、终止收养关系...等等公示送达公告为主。

目前国内报纸刊登国外版有中国邮报海外版、联合报国外版、太平洋日报海外航空公告,其中太平洋日报为最便宜的海外公告报纸。
请将全文或翻译后,包括主旨、依据、公告事项全文刊登在国外看得到的报纸,并将报纸送院。如需翻译为外文,请翻译社翻译公文全文。
(专业处理外国语文刊登海外版报纸 - 英文(英语)、越南文、印尼文(印语)、泰国文(泰语)、法语、德语、韩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外藉语言之海外地区版、 国际版航空版法院公告刊登)

专营各式法院公告 报纸公告刊登(太平洋日报、都会时报、民众日报、台湾新生报);报纸广告 (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目前配合的派报社、书局、文具店及其他相关(如地政士)於台北市县约有数百家。各类公告登报业务欢迎相关行业长期配合,亦欢迎个人或公司,E-MAIL或拨服务专线委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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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 公示送达公告 - 刊登报纸

地方法院 公示送达公告 - 刊登报纸

何谓公示送达 声请公示送达 职权公示送达 公示送达之方法及生效时期 公示送达证书
所谓的公示送达,是指无法把文书送交给文书收受人时,依一定的公示方式,经过一定的期间,在法律上即视为与实际上交付文书收受人同样的效力。通常会采用公示送达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送达的处所不明,在查明户籍所在地仍然无法送达之后,具状向法院声请公示送达。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送达的文书」,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并可以刊登公报或新闻纸,通知应受送达人随时向书记官领取。对在国内的人为公示送达,自张贴公告之日起算,如果以登报的方式进行时,自最后登报之日起算,经过二十日发生效力。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声请公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一、对於当事人之送达,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诉法院得依声请,准为公示送达:
1.应为送达之处所不明者。
2.於有治外法权人之住居所或事务所为送达而无效者。
3.於外国为送达,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办理,或预知虽依该条规定办理而无效者。
二、驳回前项声请之裁定,得为抗告。
三、第一项所列各款情形,如无人为公示送达之声请者,受诉法院为避免诉讼迟延认有必要时,得依职权命为公示送达。
四、原告或曾受送达之被告变更其送达之处所,而不向受诉法院陈明,致有第一项第一款之情形者,受诉法院得依职权,命为公示送达。
职权公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依前条规定为公示送达后,对於同一当事人仍应为公示送达者,依职权为之。
公示送达之方法(民事诉讼法第151条)
一、公示送达,应由法院书记官保管应送达之文书,而於法院之公告处黏贴公告,晓示应受送达人应随时向其领取。但应送达者如系通知书,应将该通知书黏贴於公告处。
二、除前项规定外,法院应命将文书之缮本、影本或节本,登载於公报或新闻纸,或用其他方法通知或公告之。
公示送达之生效时期(民事诉讼法第152条)
一、公示送达,自将公告或通知书黏贴公告处之日起,其登载公报或新闻纸者,自最后登载之日起,经二十日发生效力;就应於外国为送达而为公示送达者,经六十日发生效力。但第一百五十条之公示送达,自黏贴公告处之翌日起,发生效力。
公示送达证书(民事诉讼法第153条)
为公示送达者,法院书记官应作记载该事由及年、月、日、时之证书附卷。

刊登法院公示送达公告 - 依职权裁定确定诉讼费用额事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00年0月00日  发文字号:O院98年度OO字第00号
主旨:公示送达相对人OOO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 条第1项及第151 条第1 项、第2项
公告事项:
一、本案是98年度家他字第43号依职权裁定确定诉讼费用额事件。
二、应送达之裁定正本,现由本书记官保管,相对人OOO得随时来院领取。
三、裁判缮本如附件。
书记官:OOO

广告刊登拍卖公告登报、民事裁定登报、公示催告登报、公示送达登报等公告,无论您在基隆、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宜兰、花莲、台东或金门、澎湖、马祖等外岛地区,全国各县市皆可服务,免费排版 免费打稿。只要您将资料传真至本公司,隔日即可见报。刊登价目表:一段稿收费13元,五段稿45个字收费25元起(1字低於1元)。登报报纸以都会时报分类广告、太平洋日报分类广告为主。

刊登新闻广告注意事项:
请将法院公告判决全文传真到本公司,隔日即可刊登报纸公告,并邮寄2-3份报纸到府上。请自行保存公告及报纸,以便日后备查。
公告种类繁多,刊登前要询问检察官或书记官,法院公告内容要刊登在甚么版面。(全国版、地方版、国外版)。
刊登公告内容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所以要相当注意,错过刊登送件时间,案件又要重新办理。
最常刊的报纸以都会时报、太平洋日报、民众日报为主(因为同样的法律效益且便宜);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报纸公告价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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